大众网记者 刘萍萍 青岛报道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以下是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政策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执行稳岗返还政策。申请稳岗返还资金时须向经办机构提交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要求其退回未按规定使用部分,提交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账户的银行转账凭证,并取消本年度申领资格。
申领方式:
1.线上:普通参保企业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单位办事一公共就业一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确认模块,对外网申请不便的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2.线下:劳务派遣单位采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稳岗返还。
青岛西海岸新区办理地点在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海王路与七墩山路交界处东南,七墩山路77号南区),西海岸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咨询电话:0532-8613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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